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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: 管理者 | 發佈: 李盈 | 時間: 2023-09-16 16:15:25
一、金門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 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,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獎學金申請期限:
(一)第一學期: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(二)第二學期: 3月1日起至 3月15日止。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申請規定。
單位: 管理者 | 發佈: 李盈 | 時間: 2023-09-16 16:15:25
一、金門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 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,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獎學金申請期限:
(一)第一學期: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(二)第二學期: 3月1日起至 3月15日止。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申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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