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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: 管理者 | 發佈: | 時間: 2022-04-11 10:48:01
一、金門縣政府為鼓勵金門籍僑生返鄉接受高等教育,使之更具競爭力,藉以培植人才,特訂定「金門縣政府鼓勵金僑子弟來金就讀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補助要點」。
二、辦理日期:各承辦學校於學籍核定後,依規定作業時間送本府審查。
(一)第一學期:每年10月15日止。
(二)第二學期:每年3月15日止。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補助要點。
單位: 管理者 | 發佈: | 時間: 2022-04-11 10:48:01
一、金門縣政府為鼓勵金門籍僑生返鄉接受高等教育,使之更具競爭力,藉以培植人才,特訂定「金門縣政府鼓勵金僑子弟來金就讀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補助要點」。
二、辦理日期:各承辦學校於學籍核定後,依規定作業時間送本府審查。
(一)第一學期:每年10月15日止。
(二)第二學期:每年3月15日止。
三、其餘相關辦法請參閱補助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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