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: 體健科 | 發佈: 林苡均 | 時間: 2023-01-12 11:52:49
金門縣第 22 屆「金城盃」桌球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 旨:為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運動及推展桌球運動風氣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指導單位:金門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金城鎮公所
四、協辦單位:金門縣立體育場、金門縣乒乓球發展協會
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5、6 日(星期六、日)
六、比賽地點:金門縣立體育館
七、比賽項目:
(一)、團體賽(二)、個人賽
八、比賽組別:
(一)、團體賽
1、社會男子組 2、社會女子組
3、國中男生組 4、國中女生組
5、國小男生高年級組 6、國小女生高年級組
7、國小男生中年級組 8、國小女生中年級組
(二)、個人賽
1、國中男生組 2、國中女生組
3、國小男生六年級組 4、國小女生六年級組
5、國小男生五年級組 6、國小女生五年級組
7、國小男生四年級組 8、國小女生四年級組
9、國小男生三年級組 10、國小女生三年級組
九、比賽制度:
(一)、團體賽
1、社會組可自由組隊參賽;國中、國小以學校為參賽單位,每校報名每組別以二隊為限。
2、社會組、國中組採四單一雙(單、單、雙、單、單)五點制,單打選手不可兼雙打,每隊報名時註冊球員最少 6 人最多 8 人。
3、國小組採五點單打制,每隊報名時註冊球員最少 5 人最多 8 人。
4、每點均採五局三勝制,每局十一分。
(二)、個人賽
1、國中組每校以 8 人為限。國小組每年級以 4 人為限。
2、比賽時無故棄權者,取消明年參賽權利。
十、比賽方式:
(一)、各組比賽方式及制度大會視報名隊伍多寡調整之。
(二)、單循環比賽適用條款
1、其名次的產生係以得勝場數最多之球隊居於首位。
2、二隊勝負場數相同者,以勝隊佔先。
3、三隊以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有勝負者,以相關比賽勝負局的比率為判定標準,若勝負仍相同以每局得失分比率為名次。
(三)、團體賽各組報名隊伍未達四隊,取消該組比賽。
(四)、國小男女生團體組如未達四隊時,則男女生併組比賽。
(
(六)、團體賽女生可跨男生組報名參賽,但不得同時兼報兩組。
(七)、個人賽不得跨性別組參賽。
十一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之桌球規則。
十二、比賽用球:採用三星 40mm+比賽球。
十三、球員資格:
(一)社會人士可自由組隊報名團體賽。
(二)學生組應由學校統一報名參賽。
十四、報名辦法:
(一)日期: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15 日 17 時截止。
(二)地點:金城鎮公所
(三)手續:
1、填寫本規定之報名單,並填妥參加組別。
2、聯絡人:莊惠文 電 話:082-325058 e-mail:wengirl1023@gmail.com
十五、抽籤日期:各組統由大會統一代抽。
十六、獎 勵:
(一)、
(二)個人賽各組報名人數未達 12 人者,取消該組比賽。
(三)個人賽各組取 4 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十七、比賽規定:
(一)各隊運動員出場比賽時、應穿著短褲及短袖(禁穿白色衣服)運動服裝及球鞋,團體賽各隊球員衣服應一致,未符合規定者,不得下場比賽。
(二)運動員應依照大會比賽排定時間前 30 分鐘到場。並提交出賽名單,必要時得提前或延後比賽,正式比賽時間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。經唱名 5 分鐘後以棄權論。
(三)報名如發生雙包時,由當事人決定其所屬並以書面報告為準。
十八、開閉幕典禮:
(一)本比賽不舉行開幕儀式。
(二)閉
十九、申 訴:
(一)比賽遇有爭議時,以裁判之判決終決。
(二)球員資格之爭議,應於各場比賽未結束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 (三)申訴問題應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提出交由大會裁判長並繳交保
證金新台幣 2,000,該案成立時保證金發還,否則沒收充當比賽獎金或獎品。
二十、
二十一、為因應新冠肺炎防疫需求,請所有參與人員遵守下列要求,以利賽會之進行。
(一)觀眾席及選手休息區位於二樓看台,一樓不開放觀眾、未比賽球員及教練進場。
(二)一樓賽場僅開放大會工作人員及比賽球員進場;團體賽為領隊、教練各一名及比賽球員;個人賽為比賽球員及教練,尚未下場比賽選手或家長及觀眾,請至二樓坐椅區觀賽。
(三)比賽場地開放熱身時間為 08:00~08:30。
(四)團體賽排點單,聽候大會廣播後至一樓球場出入口處領取或繳交。
(五)個人賽程聽候大會廣播後至一樓球場出入口確認進場。球員進場比賽得搭配一名教練,並依比賽桌次所設座位就座。
(六)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,凡有發燒、身體不適者請勿報名參加、觀看比賽,其餘人員當天請配合各項防疫措施,場館防疫政策得適時修正。
(七)縣立體育館主出入口採實名制,請參與人員攜帶縣民卡或身份證,利於掃描通過進場,忘記攜帶者需現場填單後進入。
二十二、本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另行修正公佈之。
二